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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15年青岛中小学招生 可带房产证报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于泓 2015-04-22 16:18:50 字号:A- A+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姜元韶(左)、主持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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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4月22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姜元韶来到做客青岛新闻网,为网友解读2015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就网友关心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学区缓冲区等问题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学区缓冲区不是常态

    学区缓冲区一直是网友们比较关注的问题,姜元韶表示学区缓冲区不会是一个常态的机制,设立学区缓冲区主要是因为部分片区内生源压力较大而进行的一种调控,针对这种客观纯在的情况,未来将通过高校辐射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新建中小学等措施,改善这一情况,平衡教育教学资源。

    孩子户口不在本市 属于外来务工子女

    在互动过程中,有不少网友提问,父母的户口在青岛,而孩子的户口在外地的爷爷奶奶家,那孩子应该怎样上学?

    就此类问题,姜元韶处长给出的解答是,孩子的户口不在本市,属于外来务工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各区市将于近期告知报名地点等有关事项,请关注各区市教体局网站发布的政策和媒体报道。

    如果孩子要转学的话,符合这以上三个条件,可以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家长 可带购房合同报名

    有网友提问:“我和老公还有孩子的户口都在市北区并在同一地址,该地址的房产已出售,新购买的房子也在市北区,但与户口所在地不是一个地址,新购买的住房有房地产预售登记证明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怎么办理入学?”

    姜元韶:“您好,若您现居住的房产因开发商原因未办理房产证,在孩子报名登记时,您可以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电费缴费收据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记者 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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