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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失物招领中心600失物无人领 存1年多花7万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5-05-20 06:18:30 字号:A- A+

    都知道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可600多件失物都找不到失主也让人犯难。记者昨日获悉,岛城规模最大、最规范的失物招领中心运行两年多以来共计收到各类失物3000余件,其中80%都已物归原主,但仍有600多件失物无人认领,并且数量越来越多。保管最久的失物已经超过两年,仅保管这些过期失物的费用一年就多花7万元。究竟该如何处理无主失物,成了一件麻烦事。

    半数失物存放一年以上

    走进位于青岛汽车总站的失物招领中心,记者感觉就如同来到了一个满满当当的杂货铺,食品、衣物、数码产品、日用品、钱包不计其数。2013年1月31日,交运集团在青岛长途汽车总站设立了岛城规模最大、最规范的失物招领中心,当时只有一间屋子,为了规范放置各类遗失物品,特意添置了40多个防潮防火的专用橱柜。运行两年多以来,共计收到各类失物3000余件。除了各类过期已经销毁的食品,现在还有600多件失物找不到失主,其中有的已经存放了两年多,一半以上超过了失物招领中心所规定的一年最长保存期限。

    去年运营成本达15万元

    为了给失物找到主人,失物招领中心先后开通了寻物热线、微博、微信,将各类失物信息上传到网络平台,但无主失物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管这些过期失物,又额外买了30多个防潮防火的橱柜,以及专门放置大件行李的货架,为了防止失物防潮发霉,还专门给这间 “货仓”安装了除湿机、空调等设备,并还增设了一名工作人员。据粗略估算,两名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各种设备设施购置费用,失物招领中心去年的运营成本达到了15万元,其中7万多元都是由过期的无主失物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虽然《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是失物招领中心一直以来都是是无偿服务,归还失物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时将失物邮寄给外地失主时还要垫付邮费。如今类似的失物越来越多,失物招领中心又准备扩容,新的储物柜也已经列入了购买计划,新的库房也在选址当中。

    超期失物处理成难题

    那么这些超出存放期限的失物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工作人员闫玉坤告诉记者,《物权法》中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但是6个月后,应该交给国家哪个部门,又该怎样处理,拍卖、销毁,还是给捡到者,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失物招领中心对于各类失物的保存期限原本最长都限定在半年至一年不等,可是由于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处理,无奈之下只能不断延长保存期限,也就诞生了超过两年的“骨灰级”失物。

    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虽然全国的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出租公司都有免费的失物招领中心,但基本主要面对本企业或行业。面向社会的基本都是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成立的有偿服务招领中心,这种有偿的招领中心因为资金以及各种问题也纷纷关门歇业。汽车总站党委书记姜式群告诉记者,投入资金和人力筹建失物招领中心是为了建立一个岛城统一的失物招领平台,如今服务群体不仅包括乘客,还惠及不少市民。希望能够让过期失物发挥“余热”,但如果最终没有合适的解决方式,就只好继续长期保存下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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