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网点房漏水成水帘洞 物业办称维修费业主均摊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赵杰 2015-05-30 16:02:41 字号:A- A+

    好好的房子突然开始不断漏水,想租都租不出去,浮山后同和路一处网点房的主人唐先生为这事儿郁闷了好几个月了。记者昨到现场探访,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楼盘没有维修基金可供支配,而且楼上的大多数网点都租出去了,联系其他业主来共同分担也很困难。

    大晴天屋内成了“水帘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同和路592号的浮山新区商业中心,唐先生所说的网点位于该中心的三楼,四楼一部分是楼顶平台,还有少量几处建筑,目前也租给了经营者,整栋楼上并没有多少住户,大部分是营业网点,其中培训学校占了很大比例。

    记者在唐先生的房屋内看到,整个房间空空荡荡,像是刚施工过不久的样子。房间中央的地面上,依次排开摆放了5个用于接天花板滴水的盆盆罐罐。而房顶天花板上,大约五六米长的一带,已经被水浸得变了颜色。

    物业和开发商都没能解决

    唐先生说,这处网点买下差不多有15年了,面积大约100平方米,此前一直对外出租,一年下来,租金差不多有12万-15万元。约半年前开始,房子出现漏水情况,有些租户过来一看情况,就放弃了租房的打算。至于漏水原因,唐先生怀疑是楼上施工时挖开地面造成的。唐先生也到楼上去找过住户,但是对方家中并没有漏水情况,也找不到漏水点,只得暂时作罢。

    唐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多次找过开发商和物业。一姓杨的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他,楼盘已经交付多年,而且过了保修期,有什么问题建议找物业解决。而物业方面的答复是,此处漏水应该是属于楼盘共用部分,但是这个楼上的业户并未缴纳维修基金,鉴于实际情况,召集楼上所有业户一起均摊费用来维修也不大现实,所以建议唐先生在天花板下方外设一个管道,将渗出的水接到下水道中,先行自行解决。对于这两方面的答复,唐先生都不满意,于是事情就一直搁置到了现在。

    物业办称维修费用应均摊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楼盘物业服务管理的河马石物业管理公司,一名陆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证实了唐先生所说的话,“我们物业也没钱,房子没有维修基金,其他很多业主也联系不到,我们也实在是无计可施,建议房主要么先自己解决,要么就找找开发商方面。 ”

    市物业办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共用部分的维修,应该由全体使用人共同承担,如果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只能是大家来均摊这个费用。鉴于唐先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可以先行自己找一家或者委托物业找一家修漏公司,派人到现场查看并寻找漏水点,自己先垫付这部分维修费用,后期再与其他业主协商分担。(记者 赵杰)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莫非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