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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海岸售楼处超期12年 拒绝整改被强行拆除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2015-06-05 13:34:01 字号:A- A+

大公海岸售楼处超期12年 拒绝整改被强行拆除

    大公海岸小区设立在东海西路上的售楼处单体建筑2001年获批使用两年。两年过后建筑的责任方用种种借口将售楼处挪作他用,市南城管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售楼处责任方不但置之不理,还向法院和市南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最终都被驳回。近日,市南城管执法人员历时一个星期将“超期服役”12年之久的违法售楼处拆除。由于违法售楼处距离居民楼较近,给拆除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违法售楼处超期12年

    2012年12月份,市南城管香港中路中队执法人员接到居民举报,大公海岸小区设立在东海西路上的售楼处单体建筑,距离居民楼最近处不足十米,挡光特别严重,且超期多年。执法人员立即对售楼处进行调查。售楼处共有两层,面积共计1022平方米。自2001年12月起临时用作大公海岸小区一期售楼处,期限为两年。此后,责任方以开发二期为由,一直拖延不拆,后来干脆将售楼处变成物业办公室。

    2013年初,城管执法人员落实情况后,确定售楼处单体建筑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定性为违法建筑。随即开始进入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多次找到售楼处的责任方劝其拆除,但责任方仍置之不理。随后,执法人员在2013年向售楼处的责任方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行政诉讼和复议都被驳回

    在城管执法人员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期间,售楼处的责任方分别向市南法院和市中院提出行政诉讼,两级法院查实情况后将责任方的行政诉讼驳回维持原判。责任方随后又向市南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仍被驳回。

    “在责任方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期间花费了不少时间,致使我们对超期售楼处的处理拖延了一些时间。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责任方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被驳回后,执法人员于2014年向售楼处的责任方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

    今年5月,执法人员决定对超期12年之久的大公海岸售楼处进行拆除,并于5月28日组织工人和大型机械集结到售楼处前。

    距居民楼太近拆除难度大

    “一般拆除像这样规模的违法建筑只需要两天时间,但由于违法售楼处距离居民楼较近,最近的地方不到10米,所以才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执法人员对记者说,如果按照一般的拆除工作进程,直接用挖掘机拆除,会严重影响到后面居民楼的安全,机械拆除中会将居民楼的玻璃震碎,所以在拆除违法售楼处距离居民楼最近的北侧时,动用了大量人工作业,工人们先将售楼处的门窗玻璃等易碎物品拆除,再动用风镐拆除北侧的建筑主体。经过了6天的手工拆除后,昨日执法人员动用挖掘机对建筑的主体结构进行拆除,并于下午全部完工。

    据了解,售楼处拆除后,此区域将作为小区公共用地使用。(记者 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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