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即墨交警大队公布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在开出厂门时,一头拱上了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致使三轮车司机死亡,此间厢式货车司机虽采取了制动措施,但由于车距太近刹车失效,以致酿成了大货。
4月17日上午,史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某纺织大院由北向南行驶至工厂门口处,此时前方有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骑车司机姓王,两车车距不到半米。在准备出厂的时候,三轮车因为前方的一辆重型厢货突然刹车而刹停,史某见状也忙踩下刹车,但由于跟车太近,导致刹车失效,厢式货车在惯性的作用下缓冲出去一段距离,结果将前方的三轮摩托车顶出,三轮车又与前方刹停的重型厢式货车追尾,骑摩托车的王某被两辆厢式货车夹在中间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如果史某驾车与三轮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则此事故就可以避免。正因为史某没有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这才导致了一人身亡的事故。所以,史某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成立,应承担事故责任。 ”即墨交警大队事故科相关负责人说,三轮车司机王某和厢货司机李某无交通违法行为和其他过错,因此不承担事故责任。由此,史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致一人死亡,根据相关法规,他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华祥)
原标题:跟得太近刹不住,闯了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