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9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传荣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我市上半年采购基本药物共计2.33亿元,下一步,李沧区、崂山区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在部分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关于乡医待遇问题,李传荣表示,对符合规定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上半年采购基药2.33亿元
网友反映,现在的社区医院签约买药很方便,就是药价太高,报销后感觉比在药店买差不了多少,有的药比大医院还贵!
李传荣回复,我市从2010年开始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采购均由省药品采购部门统一组织,我市上半年采购基本药物共计2.33亿元,目前,这一政策仍在政府办社区机构执行。为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李沧区、崂山区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在部分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
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网友提问:我是一名乡医,在青岛对乡医有什么具体政策?
李传荣答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直是医改重要工作之一。乡村医生按规定从事村级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划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通过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基本药物补助三个渠道解决。目前,市有关部门已经研究一般诊疗费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提标的补助方案,将逐步落实。另外,对符合规定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社区提供9项卫生服务项目
网友提问:我是一名社区的老年居民,听说可以在社区卫生机构免费查体,请问还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李传荣答复,目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大类,在社区就诊可按医保规定享受门诊报销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健康档案服务、健康教育服务、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可获得每年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医改规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 实习生 潘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