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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棚改3年投200亿 今年计划开工64个项目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静芳 2015-08-13 06:38:49 字号:A- A+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今年我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计划开工64个项目、涉及居民36393户,接近前两年的开工总量;计划基本建成15个项目、建成安置住房13500套。截至目前,已有3.2余万户居民签订房屋征收协议,涉及56个项目;已有41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此外,两个计划基本建成项目安置住房2149套竣工,居民已回迁入住,已完成年度计划投资达40余亿元。

    市委、市政府将我市主城区的“危旧房”以及各区市的“城中村”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畴,每年将部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了国家和省政府目标考核范围。2013-2014年,我市纳入省棚户区改造的新开工项目合计86个、涉及居民3.7万户,基本建成棚改项目合计29个、建设安置住房2.3万套。

    今年3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时也明确指出,今年在改造棚户区、城市和农村危房方面还要加大力度,启动棚户区改造的攻坚战,再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的基础上各增加100万套,标志着2015年成为全国棚户区改造的攻坚之年。

    【行动】

    推进棚户区改造出台一系列措施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首先是出台了 《青岛市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流程。通过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查等措施,审批提速50%以上,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手续办理创造了条件。

    此外,出台了《关于居民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居民参与监督的“青岛模式”,有效减少了征收工作阻力,大大提高了群众工作效率,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获得了拥护。还出台了《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该办法依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原《青岛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有关补偿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由原先鼓励就地安置调整为鼓励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同时做到新办法与旧办法的有机衔接。

    【数字】

    3年来我市累计投资约200亿元

    3年来我市累计投资约200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有效保障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通过棚户区改造,我市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主城区内居住条件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区域得到了有力改善,在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同时有利疏缓老城区人口拥挤现状,提升城区承载能力;有利于加快区域“腾笼换鸟”步伐,实现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于消化房地产市场存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另外各区、市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快了我市城镇化进展,城中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得到彻底改善,居民的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村庄被配套齐全、环境优美、风格亮丽的高楼大厦、休闲绿地、社区广场所取代,此外还解决了村民的就业、劳保、社会福利,大大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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