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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小区成僵尸车停车场 车主:报废不划算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刘振兴 2015-09-22 11:42:57 字号:A- A+

开放小区成僵尸车停车场 车主:报废不划算

交警在清理“僵尸车”。(刘振兴 摄)

开放小区成僵尸车停车场 车主:报废不划算

  满身灰尘,残破不堪,停了许久……这样的车,有一个形象的名字:僵尸车。如今,“僵尸车”已经被称为“城市新型垃圾”。

  近期,交警部门对市区个别小区、停车场、路边出现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整治,272辆“僵尸车”被清理。

  是什么原因产生如此之多的“僵尸车”?它们究竟归谁管理?

  多停在开放式小区

  在市北区浮山后同安路一处小区内,长期停放着一辆丰田越野“僵尸车”,车灯损坏,轮胎干瘪,长久累积下的灰尘把车身染成了灰色。小区管理人员介绍,这辆车停放在此处半年有余,由于停车场车位相当紧张,他们曾找到业主要求其将车辆处理,但是业主一直没有处理,他们也不敢轻易挪动它,“我们没有私自处理这些车的权利,只能在车上贴上告示,要求车主自行处理。”

  记者随机探访了多个小区,发现封闭式小区对僵尸车的预防做得很到位,小区里的车位都是业主购买或者租用的,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要登记,有些小区外来车辆则很难进入。在封闭小区,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僵尸车。

  开放式小区则恰恰相反,是僵尸车较为泛滥的地方。记者来到了永嘉路5号,这处小区居民楼看上去比较旧,楼下空地上停满了各种各样的私家车,在仅剩的一点空地上,也放上了几个车位锁。而在另外一处空地上,还停着一辆大卡车,车牌已经不见了,车玻璃也碎了,车厢上落满了灰尘。

  居民们说,卡车停在这儿有半年左右了,现在小区车位十分紧张,又没人管理,基本属于“先到先得”的状态,所以有些居民为了抢车位,无奈在地上设置了车位锁。

  为何不报废?

  2013年5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如果有一天,你的爱车濒临淘汰,你又会给它怎样的归宿?记者现场调查发现,大多市民对车辆报废的年限和程序并不熟悉,相反,尽管讨厌周围的二手车商,如果要淘汰私家车,卖了仍是首选。如果卖不掉,选择闲置路边就成为“僵尸车”的主要来源。

  王先生家住市北区一开放小区内,眼前这辆两厢小轿车就是他开了十二年的座驾,自打去年开始,这辆小车就不断出现各种毛病,王先生干脆换了辆新车,可旧车到底该怎么处理,他有点不知所措。如今,这辆车已在小区里停放了半年多。

  “为何不选择报废呢?”对于记者的提问,王先生有些无奈。原来,因为大量的违章没有处理,车要报废,必须先补交罚款、扣足分数,可报废补贴只有几千元,王先生觉得这事不太划算。实际上,和他处境类似的僵尸车车主,不在少数。

  “除车主死亡、服刑等因素,经济因素是‘僵尸车’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车辆报废回收往往让车主‘得不偿失’。”市交警支队车管民警告诉记者,办理车辆报废前必须得把各种罚款、费用清理完毕,且车辆手续齐全,更多车主觉得麻烦,长期闲置自然造成“僵尸车”。

  除考虑经济因素放弃报废车辆外,一部分司机留着僵尸车,还另有目的。在抚顺路批发市场周边,记者看到僵尸车基本都被当做仓库使用,这种仓库显然要廉价很多。还有一些车主,干脆把僵尸车当成了广告栏,图的就是省时省力又省钱的宣传手段。除此之外,一名短途货车司机告诉记者,一些涉嫌盗抢的车辆,都极易成为“僵尸车”。

  “报废的车中私家车仅占很小的一部分。”青岛新天地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废车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运输公司营运车辆,私家车非常少。同时,目前报废回收车辆制度执行力不强,对申请报废的车辆补贴不管车型用途都一视同仁,这导致残值高的车辆通常选择别的途径处理,如一辆强制报废的黄标车,报废该车补贴也就300元,但不走报废程序,卖废铁和旧零件都可以卖出五六千元,这样车主肯定是把能卖的拆掉卖了,再把车遗弃,这也是马路上大部分僵尸车都残缺不全的原因。

  治理存在真空

  马路上、人行道、小区里,“僵尸车”到底归谁管?

  位于市北区CBD的吴石路是双向两车道,两辆僵尸车的停放,让原本就不宽敞的马路变得更加拥堵。在整治行动之前,交警部门给这两辆车贴过罚单,也给司机留过长长的温馨提示,不过基本没有效果。负责执法的交警中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类似的拖车,他们时常会进行,但执法中也不免会遇到一些尴尬。

  “清理时就把车拖走,清理完了再把车拖回来,个别僵尸车车主,和交警玩起了捉迷藏。”该负责人说,仅抚顺路批发市场附近,他们在近三个月内,就清理了四五次,效果却差强人意。

  马路上的僵尸车尚且如此,而在人行道上的,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在增城路金海广场小区外的僵尸车,城管和交警部门发生了“摩擦”,因为车是在人行道上,交警部门认为自己没管辖权,可有管辖权的城管部门,又称自己既没有拖车设备,也没有能停放这些车辆的地方。

  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市民认为大街上的“僵尸车”都由交警来管,其实不然,对于道路之外的“僵尸车”,没有明确归哪个部门负责,只能多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僵尸车”拖走后的处置也较麻烦,拖走后车辆在停车场内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是棘手问题。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僵尸车”如果没有占用公共道路、影响通行,交警便无权介入。如果涉嫌盗抢车辆或者确认报废,才归交警部门管。此外,如果小区居民认为“僵尸车”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交警部门表示,小区“僵尸车”的治理确实存在“真空区”。

  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虽然很多物业也有怨言,但因“车辆是私有财产,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很多情况下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查询到车主,可以劝车主挪走,一般不会擅自处理,否则事后人家找来,我们也说不清。”嘉禾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

  “联合执法毕竟不是常态,解决僵尸车占道的问题,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执法应更加主动;而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当尽快出台和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表示,在现行法律下,即便是长期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从法律上而言也是有主物,其仍属于所有人的个人财产。但当“僵尸车”已经有损、妨碍甚至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时,“僵尸车”所有权人的权益就应受到限制,即相关组织或主管部门有权给予相应处置。

  “在部分政策成为车辆报废障碍时,是否可以对一些违章不多的网开一面?用政策引导报废车,可早日转世为安。”陈律师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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