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自市旅游局获悉,自10月中旬至12月底,我市将首次开展导游星级评定工作,《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也自即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导游员星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全市范围内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1年以上的导游人员均可申请导游员星级评定。旅行社拥有星级导游员的数量和等级将作为旅行社A级评定和年度诚信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申请评定一星、二星的导游员由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应试,三星及以上导游员,需参加由市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市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我市办理过导游的人员目前已达到1.8万,其中注册有效者为0.99万余人。(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傅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