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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被一次收63年车位费 车位使用存争议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波 2015-10-18 06:59:03 字号:A- A+

       

青岛一小区居民被一次收63年的车位费

  保安在登记没有停进车位的车辆。

    电影《让子弹飞》里,鹅城前几任县长税收已经收到90年以后了。而近日,青岛就有这种鹅城式收费的现实版。鸿海佳园小区的居民被要求一次交清63年车位费,数额为3万-4万不等。价格虽然还说得过去,但不少业主担心,如此长的期限内,难保物业和开发商不会跑路。

      交3万元地上车位可用至2079年

    青岛一小区的部分居民可能要一次交上63年的车位费了。日前,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上鸿海佳园小区的业主何先生反映,最近他们小区物业张贴通知称,小区地上车位从2015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对外出租,业主可以“购买”地上车位使用权,车位价格从3万至4万元不等,购买后业主每月还需再交纳30元车位管理费,车位可以使用至2079年9月19日。而这一天也是该小区土地使用权到期之日。

    16日,在小区门口处确实贴着何先生所说的通知。通知称:现还有少量地上车位,原租地上车位的业主优先办理至2015年10月18日17时,10月19日8点30分起,地上车位面向全小区办理。原地上车位租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不变,新转让车位使用权自2016年1月6日开始计算。

    在小区内,地上所有的车位都被编了号,车位上停放车辆不少,可能是因为晚上回来晚没有车位,有些车辆并没有停进车位线内,而是直接横在车行道上,一名身穿制服的保安走到车前登记下车牌号码,并将一张提示将车停进车位的卡片放在车玻璃上。“我们不允许乱停车,必须停进车位。”这名保安说。

  部分车位本是绿地,咋还能拿来卖钱

    小区业主李先生介绍,小区提供了地上和地下两种车位供选择。“地下车位售价是10万元一个,租赁费是300元一个月,而地上车位租赁费只有110元每月,业主肯定不愿多花钱。”李先生表示多数业主都将车停在地上,这样就造成地上车位紧张,而地下车位却很空。他认为小区这次卖地上车位,也是变向将车主赶下地下停车场。

    “购买车位使用权,一次性交3万块钱,车位所有权还不是我的,这不就相当于我花3万块钱租了63年车位吗?”何先生说,有些车位本来就是小区的绿地,而开发商将其改成了车位,再向业主收费明显不合法。“规划不可能是将车位设在单元门口,这样堵门验收也不会通过。”

    何先生指着一个停车位说,这些都是开发商更改规划设上的。“我们曾多次去找开发商要规划图,但是他们不给。地上停车位不都是应该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吗?现在物业让我们一次性交3万元购买63年的使用权,合法吗?交完钱开发商和物业跑了怎么办?”业主刘女士也有不少疑问,她认为之前按月收取车位费可以接受,但是一次性交63年有些荒唐。

    律师:出租63年使用权明显不合理

    山东华凯律师事务所何东风律师认为,车位使用权出售63年明显不合理,原因有两点。首先开发商并不能保证63年后公司仍然存在,租赁年限应该根据其营业执照的经营年限来设立;另外根据土地法中规定的土地租赁协议,最长的土地租赁协议为20年,63年也不合理。

    此外,何律师也从《物权法》的角度,指出了该规定的不合理之处。《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何律师认为,业主可到规划部门查阅小区规划图,了解地上车位的规划属性。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并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否则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该小区的物业公司隶属于开发商青岛鸿海地产有限公司。16日上午,在开发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敢买卖车位肯定是合法的。而在被要求看车位规划图纸时,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

    随后一位李姓开发商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承认,小区内确实有一小部分车位存在争议,但是这部分车位他们已经做出既不出租也不售卖的处理。在售的车位都是提前规划的,可以给提供规划图,但是因为不在办公室只能稍晚些时候提供。(记者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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