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防严查虚假诉讼
本报讯 近日,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四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查处,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权威。
根据该《意见》,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针对诉讼参与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诉讼参与人单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通过公证、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骗取生效民事行政法律文书,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将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互相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共同维护诉讼秩序。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或者涉及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涉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案件等八类虚假诉讼易发多发的案件将成为全市政法机关防范、查处和打击的重点。”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经审查认为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涉嫌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