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市南出台促进企业上市鼓励政策 最高奖励500万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马晓婷 2015-12-20 13:15:43 字号:A- A+

    原标题:首发上市最高补500万元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南区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引导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升级,近日,市南区结合企业上市、挂牌费用支出实际,进一步修订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意见》共3大款项,14条具体扶持措施,包括对境内上市、“买壳”上市、上市再融资及新三板挂牌等方面的补助规定,并增加了对境外上市企业、四板挂牌企业的补助,及对新迁入市南区的上市企业有关补助规定。

  对境内外首发上市企业的区级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市区两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65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市区两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到120万元;对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也将按照市级政策给予配套补助;区内企业在四板挂牌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市区两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到50万元。另外,对由区外迁入市南区的上市企业,将参照区内上市企业标准进行补助。

  《意见》出台后,市南区上市扶持力度远高于周边区市,将在山东省范围内形成上市政策扶持高地,既能进一步激发区内企业上市主动性,又可有效吸引区外优质企业来市南区发展。 2015年以来,市南区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深化服务品质等措施,推动区内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实现了企业上市工作的新突破,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家企业主板上市、9家企业新三板挂牌、17家企业四板挂牌。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马晓婷)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蓝天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