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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发水等进口税率大涨? 海关:2012年已执行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伟 2015-12-27 13:26:00 字号:A- A+

    晚报讯 昨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盛传:12月24日,顺丰旗下的海淘转运网站海购丰运发布公告称,接海关通知,自2015年12月28日起,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可可脂以及婴儿(儿童)用化妆品等全部按照化妆品申报,税率从此前的10%调整至50%。记者就此公告内容询问青岛海关,得到的答复是:“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从2012年开始就执行50%的税率。 ”

    青岛海关告知记者,进境物品依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文内的相关税率执行,如有调整会及时更改。记者查询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文发现,包括洗面奶在内的清洁、护理类化妆品都是按照50%的税率征收。跨境通网站显示,不仅仅是洗发水和沐浴露,牙膏、香皂、护发素、漱口水、绵羊油税率也都为50%,洗手液、巧克力为10%。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提到的关税是指“行邮税”,即行李和邮寄品税的简称。目前,大部分物品的行邮税税率是售价的10%,烟酒、化妆品等税率为50%,如果计算下来税款低于50元就免征。而通过一般贸易来进口“货物”的话,海关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般来说税率要比行邮税高不少。目前跨境电商和以海购丰运为代表的海淘转运网站寄送的物品都适用于行邮税。(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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