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在谈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有人认为“养老保险多缴长缴,未必划算”。特别是一些年轻人,觉得养老这件事,对自己来说很遥远,有钱不如干别的,不用那么早参保缴费。一些已经参保的中年人觉得,已经缴满15年了,未来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没必要再缴下去。
据人社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72万人,比上年增加365万人,其中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4800万人。2015年全国基础养老金首次提高待遇标准,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27个省份、2500多个县级政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水平接近230元,共有12个省份平均缴费水平超过200元。“相比增长较快的农民收入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水平总体上增长幅度很小,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多缴费,早参保。”
养老保险多缴长缴到底划不划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此进行了回应。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们持这些想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划算”。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退休人员退休时领的养老金,与其工作时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缴得多、缴得长,领的养老金水平自然高。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
由此可见,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息息相关。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一个人每月缴纳300元、连续缴费15年,与每月缴纳600元、连续缴费25年,两种情况下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差距很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首先是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其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个人缴费越多,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因此,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
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一般的普通职工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为的是退休之后能领取养老金,每个地区缴纳部分不同,比如北京地区是个人按照自己工资水平的8%缴纳,单位则按照20%缴纳,不过不管是哪个地区,单位缴纳的比重要远高于个人。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如果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可以继续缴存,直到满足年限,退休后每个月领一次养老金。
缴满15年以后还有没有必要继续缴?
很多人认为养老保险缴多了不划算,最终可能不能领完自己缴纳的所有金额,因此缴够了15年就可以停止缴费。
此外,养老金缴上去之后交给社保基金打理,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4年期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低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如果这部分钱交由个人打理,获得的收益要远高于此。不过针对养老保险缴多长时间划算不能一概而论。
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职工,身体状况良好,那么退休后不仅可以享受个人缴纳的部分还能享受单位缴纳的部分,而后者要远高于前者,少缴养老金可能会损失。不过对于那些没有工作、自己去缴纳社保的人来说,有时候多缴养老保险可能确实不划算。不管是什么情况,大家都要根据自身情况去计算一下多缴和少缴的区别,不能全凭主观判断。
目前的养老金制度最大的争议在何处?
1、缴纳的养老金在去世前能否领完?
由于退休年龄将被延长,过去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以后可能都统一为65岁退休,在退休之前我们要一直缴纳养老金,然而退休年龄推迟之后缴纳的时间更多、领取的时间会更晚。
很多人对此提出疑问,中国人现在的平均寿命为70多岁,那么在去世之前,自己的养老金账户中的钱(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究竟能不能领完?如果因为意外或是身体原因在70岁之前就去世了,那账户中很多钱岂不是白缴了?我要想领完账户中所有的钱,岂不是至少要活到八九十岁才能够本?
2、凭什么只有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可以继承?
针对第一个问题,人社保给出答案,那就是如果参保人在未领完养老金账户中的钱却死亡的情况下,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是可以继承的。
不过这种方案立刻受到了大众的质疑。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单位缴纳的金额要远高于个人缴纳的金额,虽然不是自己的缴的,那也是自己为单位辛苦工作换得的报酬,理所应当归个人所有。既然退休后正常领取的养老金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那为什么提前死亡了就只有个人缴纳部分可以继承?单位缴纳的部分为什么要无偿上缴给社保基金?
近期,人社部一位专家表示,养老金机制正在完善,除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统筹账户(单位缴的钱)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之中。不过这一方案能否通过以及何时公布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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