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台东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报案称,自己在店铺里上班时手机被偷了,而这小偷竟是刚买完东西的顾客。
民警说,犯罪嫌疑人先花了两百块钱,买了一件童装,让受害人放松警惕,然后找准目标,立刻下手。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不慌不忙、非常淡定,偷窃成功后,也没有立刻逃离现场,而且又在店内逗留了一会。
随后民警根据犯罪现场周边监控,分析了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最终于5月9号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暂住在胜利桥附近的宾馆内。不过民警赶到时,两人已经离开了青岛。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湖南人,35岁,没有固定工作。从4月25号到5月1号,先后在潍坊、青岛作案12起,盗窃手机12部,并且盗窃来的手机都已通过快递寄往外地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