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区潮汐车道增至6条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市区的两处潮汐车道——山东路延吉路南进口、延安三路的海信桥至江西路路段,正式投入使用,市区潮汐车道增至6条。
据介绍,2014年9月2日,延吉路上施划了我市的首条“潮汐车道”。2015年,又先后增设了江西路潮汐车道、澳门路潮汐车道。 2015年10月山东路施工期间,增设了山东路、南京路两处潮汐车道,施工结束后,南京路潮汐车道保留,此次又增延安三路、山东路两处潮汐车道,市区潮汐车道增至6条。
交警部门发布两个重要提示:一,车辆务必严格遵守潮汐车道灯指示通行,严禁潮汐车道红灯时驶入潮汐车道,以免与其他方向车辆冲突发生交通事故。二,潮汐车道灯不是路口左转信号灯,请务必区分清楚。进入潮汐车道后,需按照路口左转信号灯指示通行。(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山东路延吉路潮汐车道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南进口掉头开口处设置潮汐车道,将南出口内侧车道改为潮汐车道。当潮汐车道信号灯显示,左转车辆可进入潮汐车道;当车道信号灯显示,左转车辆禁止驶入潮汐车道。在北进口增设右转信号灯,当南进口启用潮汐车道时,北进口右转车辆禁止右转;在北进口增设左转待转区,东进口施划导向线。在路口设有专门的潮汐车道指示牌,驾驶员只需按照车道灯和电子显示屏提示通行即可。
工作日的平峰、晚高峰,一般为10时至19时;周末、节假日期间根据车流量调整启用时间
一,山东路南向北行驶,需左转至延吉路的车辆:当车辆行驶至南进口掉头车道处时,按照潮汐车道灯指示通行:当潮汐车道灯显示绿灯、显示屏提示“允许驶入潮汐车道”时,左转车可向左驶入潮汐车道,然后按照路口左转信号灯指示通行;当潮汐车道灯显示红灯、显示屏提示“禁止驶入潮汐车道”时,左转车向前不得进入潮汐车道,继续向前行驶至左转车道,按照路口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山东路北向南行驶,需右转至延吉路的车辆:请按照路口右转信号灯指示通行,右转箭头灯亮时车辆禁止右转弯,避免车辆冲突发生交通事故。
三,延吉路东向西行驶,需左转至山东路的车辆;请按照路口地面黄色导向线行驶,避免驶入潮汐车道与待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延安三路潮汐车道
延安三路(海信桥至江西路路段)南向北方向的第一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日7:00-9:00时间段内为北向南通行,其他时段仍为南向北通行。同时,取消7:00-9:00时间段内南向北方向第三车道的公交专用道,在此时间段内允许社会车辆使用;在延安三路江西路路口南、北进口设置空中可变指示标志,车辆进入路口前需注意观察空中标志,按指示通行。
哪些车可以使用潮汐车道?
延安三路北向南行驶车辆,尤其是原来经常走太清路南下的车辆。
一,延安三路北向南行驶车辆:每日7:00-9:00可由潮汐车道行驶,请勿集中在太清路口排队进入上清路,避免海信桥堵死。
二,延安三路南向北行驶车辆:每日7:00-9:00北向南潮汐车道启用期间,原南向北三车道变为两车道,原公交专用车道取消,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延安三路江西路南进口最左侧车道设置可变导向车道,每日7:00-9:00期间为专用左转车道,其余时段仍为直左车道。请过往车辆注意观察空中可变标志,提前选择车道。
三,由南九水路路口、幼儿师范学校等处进入延安三路的车辆,请按照新增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务必注意潮汐车道通行车辆,避免发生车辆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