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不动产登记海域也得申报 青岛实现无缝衔接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2016-09-06 17:06:16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9月6日讯  日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海洋主管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并签订了《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协议》,为下一步海域管理工作整体交接奠定基础。

    《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海洋主管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详细阐述了做好不动产海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各类登记中需海洋主管部门提供的前置核准材料,融合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最终形成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协议》厘清了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了交接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查询利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统一不动产登记簿册方面,我市市本级作为全国首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城市,进行流程优化再造,编制了不动产登记单元唯一编码。(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郑言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