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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普高中职学籍可互转 高二学生11月可申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于泓 2016-10-14 17:03:25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0月14日讯 (记者 于泓)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从市教育局获悉,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将于今年正式推开,均需经过测试考核合格方可转入。其中,普高学生申请转入中职学校需参加中职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申请转入普高应参加普高期末考试。

    明确学籍互转申请时间

    此次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学籍互转申请时间,高一年级学生于每年5月下旬,高二年级学生于每年11月下旬或5月下旬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限报1所拟转入的学校。由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学生申请普职学籍互转汇总表》一式两份,于当月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

    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市教育局、区市教育(体)局 有关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根据其学籍所在学校隶属关系决定。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申请转入有关市直属普通高中,非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申请转入学籍学校所属区市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普高生转入中职学校需参加职业测试

    申请学生必须参加测试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的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籍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中职生转入普通高中需参加期末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应参加申请转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科目成绩等综合素质达到拟转入学校的规定要求,由学籍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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