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政务网获悉,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方便青岛公积金贷款职工缩短期限业务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发完成网上营业厅贷后缩短期限业务(以下简称“网厅缩期业务”)管理程序,已于12月3日上线。
据介绍,网厅缩期业务须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业务规定参照柜面。通过网厅办理缩期业务,借款人(配偶)还贷能力根据系统中记载的缴存基数进行核定。涉及共有产权的公积金贷款,抵押期限变更须共有人同意,因此不能办理网厅缩期业务。公积金贷款处于扣款期间或存在抵押信息变更未办结的,不能办理网厅缩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