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车上违规兜售大枣,青岛一导游被游客举报,8日,青岛市旅游局下发通报,对涉事导游及所在旅行社进行处罚,导游被罚千元。
7月21日,青岛市旅游监察大队收到国家旅游局转办陕西游客何某参加该社接待的青岛、威海、蓬莱、长岛、大连六日游,反映地接导游刘秋萍在带团活动中推销产品等问题。经调查,7月5日青岛新建设国际旅行社委派导游刘秋萍带团期间,在旅游车上兜售大枣,获得违法所得200元的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9月19日,青岛市旅游局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裁量基准,给予青岛新建设旅行社警告;给予刘秋萍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称,希望各旅行社引以为戒,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组织旅游团队活动中,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杜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