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月16日从青岛市运管局获悉,因南京路(太湖路——宁夏路)道路标示标线已施划完毕,为方便市民便捷换乘地铁,途经此路段的部分公交线路,自2017年1月20日恢复原线路行驶、原站点停靠。具体方案如下:
1、 33路线。
隆德路——北岭方向,自“青岛二中分校”车站,沿南京路(恢复“宁夏路”车站)、宁夏路至“二轻新村”车站,恢复原路线行驶。取消调流时设置的临时车站。
2、 202路线。
西镇——社会福利院方向,自“青岛二中分校”车站,沿江西路、南京路(恢复“宁夏路”车站)、宁夏路(恢复“南京路”车站)至“高邮湖路”车站,恢复原路线行驶。取消调流时设置的临时车站。
3、 601路线。
五四广场——劲松三路四季景园方向,自“青岛二中分校”车站,沿南京路(恢复“宁夏路”车站)、宁夏路(恢复“南京路”车站)至“高邮湖路”车站,恢复原路线行驶。取消调流时设置的临时车站。
其它不变。(记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