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新规:接到急救求助1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02-17 06:51:25 字号:A- A+

    原标题:接到求助1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去年底,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修订,新版《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近日公布,并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

    专家解读,《规定》总则重点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从根本上理清院前医疗救助与医院救治的职责。 《规定》适用于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急、危、重伤病员在事发现场和转运途中的院前紧急医疗救治服务和转至院内的交接等活动。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定》提出,建立陆地、空中与水上相结合的立体医疗救护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多元化急救医疗服务。

    每4万人至少配1个急救单元

    《规定》明确了社会急救医疗呼叫专用号码、救护车辆配置标准、接受救助调度、现场救助处理程序和参与救助人员资质条件等。根据急救医疗调度在解决医疗纠纷、工伤认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将120急救电话的记录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更改为不少于两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社会急救医疗呼救专用电话的正常工作。

    《规定》根据国家标准,明确了急救单元的设置标准。根据急救医疗需要,按照每4万常住人口规划配备不低于1个急救单元,农村或者较偏远地区急救半径不超过8公里配备不低于1个急救单元。每个急救单元应当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的救护车辆及仪器、医生、驾驶员,必要时配备护士、医疗救护员和担架员。使用年限超过6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万千米的救护车辆应当及时更新。急救中心在接收完求助信息后1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急救站(点)接到调度指令后在规定时限内派出急救车辆。

    《规定》中新增加院前院内交接的有关规定,要求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等问题拒绝或者延误医疗急救服务。

    送往哪家医院兼顾患者意愿

    《规定》明确提出,根据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合理、及时将伤病员送往具有急救综合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但如果伤病员病情危急,自行选择的医疗机构不能满足救治需要的;所选择的医疗机构距离事发现场较远,可能贻误救治时机的;发生突发事件需对伤病员统一组织分流救治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对伤病员进行隔离治疗,急救人员可以拒绝伤病员及其近亲属、监护人自行选择医疗机构,但应当向其说明理由并如实记录。

    《规定》还就社会急救事业经费保障、开展医疗救护宣传培训、专业性或者群众性的救护组织建设、急救医疗费用报销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规定》要求,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急救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符合急救医疗专项规划和急救站设置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急救站(点)的,市、区(市)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扶持。

    流浪乞讨人员突发病立即救治

    《规定》指出,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机场、客运车站、港口客运码头、学校、体育场馆、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场馆、旅馆、商场、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性或者群众性的救护组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和单位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

    《规定》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或者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等医疗救护证书的人员,对急、危、重伤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其他现场人员在市急救中心调度员、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实施紧急救护。此外,鼓励更多医护人员坚守和留守急救医疗岗位,鼓励医护人员、医疗救护员从事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符合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特点的社会急救医疗岗位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优惠政策。

    急救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要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突发急、危、重伤病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救治,同时通知救助管理部门进行甄别。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甄别,对属于救助对象的人员,在病情稳定后转至定点医院治疗,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的急救费用由民政部门承担。

    侮辱殴打急救人员可追刑责

    专家介绍,《规定》针对不服从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推诿或拒绝抢救急、危、重伤病员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作出了规定。对出现侮辱殴打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人员、阻碍急救医疗工作人员救治伤病员、扰乱社会急救医疗工作秩序、损坏急救医疗设备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等情况的,《规定》指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社会急救医疗的伤病员逾期未缴纳社会急救医疗费用的,按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此外,相关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收费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我市“急救新规”要点

    ●120急救电话的记录时间不少于两年●每4万常住人口规划配备不低于1个急救单元●农村或者较偏远地区急救半径不超过8公里配备不低于1个急救单元●救护车使用年限超过6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万千米应及时更新●急救中心接到求助1分钟内要发出调度指令●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等问题拒绝或者延误医疗急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扶持医疗机构设置急救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专业性或群众性救护组织●逾期不交急救费用的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市内六区3年内将建55个急救单元

    记者从青岛市急救中心了解到,为强化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我市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市内各区现有青岛市医疗机构,在市内六区新建55个急救单元,加强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新建55个急救单元可以有效增加急救单元覆盖密度,缩短急救距离,提升院前急救效率和质量,是一项改善民生的利民惠民工程。目前市内六区现运行的急救单元有48个,3年内将新建急救单元55个,其中2017年建16个、2018年建18个、2019年建21个。届时我市急救单元总数将达到103个。(记者 黄飞 通讯员 杨志)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莫非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