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宣判现场
青岛新闻网3月3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李阿欣)2日上午,平度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滥用职权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平度市某重点工程指挥部工作期间,负责清点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与时任当地村干部的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吴某丁合谋,以虚报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人民币35万余元,又以虚报坟头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1.5万余元,王某向吴某等人非法索取2万元。后王某又与崔某等人合谋,以虚报温室大棚等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29万余元,王某向崔某非法索取12.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吴某甲等4人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王某共谋,利用王某的身份地位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合伙骗取国家财产,也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小官贪腐案件多集中在农村地区,离基层群众的距离更近,更容易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平度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栾经梅说。
2013年以来,平度法院共审理各类小官贪腐案件63件,惩治罪犯90人,其中村级干部79人。据悉,在下一步工作中,平度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小官贪腐案件的惩治力度。配合公安、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严厉打击小官贪腐行为。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对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杜绝管理漏洞,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