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任俊峰)3月16日,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我市物价部门要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推进价格改革,适时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研究出台新修订的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政策,积极争取海水淡化、地铁运营等优惠电价政策。
201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2.5%,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放开了131项医疗服务价格、30余项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接省下放的7项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定价项目减少到10种(类)37项,约减少60%。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周期由季调整至月,2016年先后6次启动联动机制,已发放补贴4526万元、惠及88.2万人次。我市电价实现了与省内16个城市“同网同价”,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9亿元。
2016年,物价部门对餐饮、购物、旅游、交通、娱乐和住宿等价格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2千余家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先后开展了药品价格、涉企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实施行政处罚2436万元。2016年,全市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4562件,占全省总数的28%。
2017年,我市将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研究制定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计划(2017—2018年)。
继续推进三区四市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改革,开展市内三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后评估。完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政策,积极争取海水淡化、地铁运营等优惠电价政策。制定调引长江水黄河水实行综合水价政策,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单病种收费数量。做好普通线路公交车实行一线两价政策后评估,适时完善价格政策。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适时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研究出台新修订的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围绕“三去一降一补”要求,进一步削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进出口环节收费。完善环保价费政策体系,落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进一步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制度。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征收标准,试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工作,建立以定期成本监审为主的成本监审工作模式。建立停车等行业收费行为规范的标准要求。研究出台食盐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教育、医药、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强化市场检查和巡查,加大餐饮、住宿、停车、景区等领域执法力度,有力维护消费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治理“红顶中介”乱收费。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