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利用朋友和网友的信任,借手机假装要打电话,趁他人不备,带着手机溜之大吉。近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2岁的于某某到胶州务工一段时间后,因为很长时间没有找到工作,经济困顿,想到借电话为名将他人手机盗走,并把歪主意打到熟人身上。2017年3月12日,于某某约以前的同事小周出来玩,在一家米线店里,他说自己的手机丢了,想借用对方的手机给妈妈打个电话说一声。因为小周和于某某一起打工时,觉得他人不错,不假思索便将自己的苹果6PLUS手机借给了他。于某某说屋里信号不好听不清楚,边说边往外走,趁小周没有注意,直接拿着手机离开,之后以12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掉。
经查,于某某用这种方式盗窃朋友的手机四部,价值9236元。他为了逃避抓捕,和别人交往时自称“于某”,被害人均为认识的人,要么是同事要么是曾经见过面的网友。于某某每次先在微信上和熟人嘘寒问暖,然后约出来一起吃饭,饭吃到一半就说要借用对方手机打电话,然后一去不回,并把熟人知道的各种联系方式删除。熟人觉得和于某某熟悉,放松了戒备,才会好心帮忙,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轻松得手。
检察官提醒:人们路遇陌生人“借打电话”都会非常谨慎,但对认识的人容易放松戒备。别有用心的人也意识到是熟人好骗,安全系数比较高,所以针对熟人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提高防范意识。(记者 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