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3.13万人,18岁以上人群精神障碍的患病率为16.17%……6月29日,青岛市人大发布今年对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硬件不足、人才缺失、政府投入过低是目前岛城精神卫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9日,青岛市人大会议发布了今年对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据统计,目前青岛已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3.13万人, 2016年进行的第四次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青岛18岁以上人群中精神障碍的现患率为16.17%(包括精神发育迟滞和痴呆)。
2013年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青岛市卫计委共审批精神病专科医院7家,设置床位824张,投资总额7850万元。目前,市政府已经启动了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红岛高新区的新院区建设项目,黄岛区和胶州市也已分别投入3亿元、2800万元建设精神专科医院。
2016年,青岛市综治办等六部门对符合条件的551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监护人以奖代补,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青岛市困难精神障碍残疾人服药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住院自负部分救助标准和托养救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总体来看,岛城一些精神病专科医院及其他医院的精神科室的硬件建设基本到位,但是,与精神卫生不断发展和患者不断增加的需求相比,仍存在差距。
一是医院床位相对较少,无法满足患者需要。
据统计,目前岛城已录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的有3.13万人,而精神病专科医院有11家,床位有2200张,这显然难以满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需求。
二是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用较高,有些经济困难的患者及家属难以承担。
目前政府投入过低,补偿政策没落实,医院承担的精神疾病预防和控制、公众心理健康教育、精神疾病社区医疗等工作基本靠医院自筹资金,加大了医院的负担。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精神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的短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缺少精神科专业人员等。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建议,下一步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硬件建设,增加医院床位;建立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的长效补偿机制;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大力发展精神卫生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