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16日讯(记者 任俊峰)8月15日晚10点,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交警在海信广场附近设点夜查。10点30分左右,一辆鲁B19G**号车沿着东海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海信广场门口时,驶入交警夜查点。“有什么事吗?”还没等交警开口询问,鲁B19G**号女驾驶员口中带着酒气,表情十分慌张地先开口问交警。
交警立即请女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在酒精呼吸检测仪的检测下,该女子内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问其为何饮酒驾车时,女子称,自己和孩子因为一点矛盾吵了几句,孩子便跑了出去,自己在家心情不好喝了点酒,后来又不放心孩子,开着车出来找孩子。执勤交警为了女子的安全,约了一位代驾司机将其安全送回。
由于鲁B19G**号女驾驶员饮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对其做出了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