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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案外人阻碍法院执行 各被罚款1万元(图)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2017-08-20 06:35:29 字号:A- A+

两名案外人阻碍法院执行 各被罚款1万元(图)

    某广告公司被即墨法院查封的一批印刷设备有被转移的迹象,法院拟将该批设备扣押。但两名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态度蛮横,拒不配合,还出言恐吓执行人员,日前,两人每人被罚款1万元。

    日前,即墨法院接举报称,被即墨法院依法查封的某广告公司的一批印刷设备封条被撕毁,设备有被转移的迹象,经查证该举报属实,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即墨法院拟将该批设备扣押。在执行过程中,遭到该公司工人和一不明身份女士的阻挠,该女士不停撒泼拉扯执行人员,并联系该公司所租用房屋的房东孙某到场。孙某到场后,言语恐吓执行人员,并令其司机宋某将车停在法院拉运设备的卡车前阻挡,执行人员对其二人耐心劝说、讲明利害关系后,二人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还出言恐吓执行人员,扬言他的人马上就到。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即墨法院依法对孙某、宋某实施人身控制,某广告公司的工人随即也都散开。控制住现场后,执法人员将设备装车,办理好扣押手续,由警车护卫,顺利将设备运至指定扣押场所。最后,因孙某、宋某及时悔过,并写了书面悔过书,即墨法院决定对其二人暂不拘留,给予每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恶意阻碍执行工作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一切藐视法律,阻碍执行的行为都会坚决抵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容亵渎。(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韩晅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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