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水试压将展开 申请停热得抓紧
市供热办提醒用户在10月16日前办理开通和停热手续
早报讯 随着天气渐凉,岛城供热企业的收费、充水试压等供热准备工作将陆续展开。昨日,记者从市供热办获悉,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也就是在10月16日前申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
供热企业陆续充水试压
“我们一直将上个采暖季的结束作为下个采暖季的开始,今年自3月份就提早动手,制定华电管网和各换热站机组检修计划,并针对上个采暖季‘不热’的问题,以‘解决问题大行动’和‘冬病夏治’专项活动为抓手,按计划完成板换清洗96台,换热站内一、二次侧除污器清洗2256台,换热站内阀门保养及二次网的阀门检修维护保养约计170005个,127项大小技改项目业已全面完成。 ”华电青岛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具备管网及用户充水试压的条件,充水试压工作将于9月15日全面展开。近期,华电青岛热力还在多个社区组织了供热服务进社区活动,向广大热用户介绍和普及了供热相关政策、用热缴费知识与方法。
10月16日前申请停热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也就是说,在10月16日前申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视为正常用热。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昨日,市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青岛市供热条例》做此规定,主要是从10月1日开始,供热系统将陆续开始进行充水试压、冷态热态运行、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因室内供热设施相互连通,系统充水后再进行停热和恢复用热将影响到整个系统供热前准备和初期调试工作,进而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用热。因此,超过规定期限后,供热单位将不再受理停止用热和恢复用热申请。本采暖季有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需求的用户,请务必在10月16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办理。(记者 刘海龙 实习生 于晨)
青岛市内三区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
青岛能源集团:96556 (受理下属能源热电公司、能源开源热电公司、能源泰能热电公司及原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原青岛碱业发展热电分公司供热范围供热相关服务问题)
华电青岛热力有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85810404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