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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套限价房开始销售 明起持证家庭可办登记

来源: 作者: 2017-09-19 06:59:53 字号:A- A+

300套限价房开始销售 明起持证家庭可办登记

原标题:300套限价房明起开始登记

我市下半年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 两处房源在李沧绿地香颂和城阳佳兆业水岸新都一期

持限价房证的家庭赶紧看过来,300套限价房开始销售了,错过这次选房机会,限价房证可就作废了。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2017年下半年度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公告今天正式发布,对两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销售,共计房源300套,明起开始登记。据悉,两个项目中的绿地香颂项目位于李沧区京口路,也是稀有的位于市内三区的房源,均价不过7000多元,可谓机会难得。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待这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 “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未申请购买的申请家庭,若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可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重新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明起持证家庭可办购房登记

据悉,此次公开销售的两个限价房项目分别是位于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的绿地香颂和城阳区王沙路358号的佳兆业水岸新都一期,房源分别为240套和60套。

这两个项目销售仅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 “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根据前期梳理,这一持证家庭目前已不足200户。与以往限价房按项目计分、选房不同,此次将两个项目合并一起进行计分、选房,可以让申购家庭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因此申请人可在公告的两个项目中任选一个就近登记。登记后,全部申请人汇总统一计分排序、统一按序选房。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购房登记时间自2017年9月20日9时起至2017年9月29日17时止(节假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本次公开销售遵循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按照购房登记、公示、计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和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购房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在青岛房地资源网()、青岛住房保障网()对申请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按计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

记者采访时获悉,本次计分排序不区分项目,汇总全部登记信息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于2017年10月29日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

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 “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顺序、选房地点及选房开始时间将于10月30日在 《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青岛住房保障网()进行公告。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本次公布的两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将合并供申请人选择购买,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享加分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加5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9月29日前(含9月29日)持抚恤定补相关证件和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市卫计委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 (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按每户5分计入综合评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按每户3分计入综合评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9月29日前(含9月29日)持相关证件及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于其他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加分项按文件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此次销售结束限价房证废止

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持“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目前已剩下不足200户,而此次公告的限价商品住房房源达300套,因此已能够完全满足我市持证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待本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未申请购买的申请家庭,若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可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这次公布的房源中绿地香颂项目位于李沧区,应该是唯一的市内三区项目,位置还不错,价格也偏低,对于持证家庭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这次还不选房,持证家庭今年也就再没机会了,以后只能重新去申请保障房资格。 ”该负责人表示,2014年我市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一并轨运行,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2014年前就已经进入供地程序的项目这几年陆续建成并配售。目前在建经适房项目房源也只剩余2000余套,而持有经适房证的家庭还不足500户,因此在满足持证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后,经适房证也会跟随废止。

目前保障性住房不再分类申请,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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