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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成玲珑郡、郑庄府邸B区暂不具备办证条件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2017-10-10 18:01:11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0月10日讯(记者 朱颖)今天下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不动产登记成果管理和利用专题”和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对于网友提出的泰成玲珑郡一期房产证何时可以办理的问题,王建答复,市北区台柳路310号1-16号楼“泰成玲珑郡”系青岛泰成河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

申请不动产登记 住宅需缴纳80元/套费用

对于网友提出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王建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需缴纳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郑庄府邸B区建设方还没提出办理房产证申请

有网友提出:“李沧区郑庄府邸B区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王建解答,李沧区九水东路189、191、193号“山河城(郑庄村村庄改造项目)”项目由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郑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发建设。九水东路189号(A区)、191号(B区)的土地权利人为郑庄居委会,A、B区块(又名“郑庄府邸”)建设的房屋均为原郑庄村拆迁居民的安置用房。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依法登记。截至目前,郑庄居委会并未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记中心提出办理该项目A、B区块房屋不动产初始登记的申请。

有网友提出“泰成玲珑郡一期房产证何时可以办理”?王建答复,市北区台柳路310号1-16号楼“泰成玲珑郡”系青岛泰成河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

法定继承房产 先后顺序需明白

有网友说:“妈去世了姐姐结婚了姐户口搬出去了假如爸去世的话房产证没有公证,房产证我一个人继承吗”?

王建解答,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该网友的情况,在法定继承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他们各自的父母、子女,如果该网友爷爷奶奶先于其父亲、其外公外婆先于其母亲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其兄弟姐妹,他们均有继承权。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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