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了一封《2018年告房产中介行业书》,告知书感谢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对青岛西海岸房地产行业的付出和努力,同时提到,2018年要求各单位办理房地产经纪业务时,着重做好完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完善对委托人的书面告知事项、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年审等方面工作。
晚报讯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了一封《2018年告房产中介行业书》,告知书感谢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对青岛西海岸房地产行业的付出和努力,同时提到,2018年要求各单位办理房地产经纪业务时,着重做好完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完善对委托人的书面告知事项、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年审等方面工作。
告知书提出,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时,一定要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服务合同除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外,还应由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字。市场参考价格、交易涉及的税费种类等事项,房产中介必须书面告知,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此外,除做好存量房的房主书面委托以外,房产中介要严控新建商品房的违规房源信息发布。主管部门已安排专人在各网站上巡逻检查,严防死守,发现擅自乱发房源者,将会从严从重处罚。
此外,告知书提出,房产中介机构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须到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的市场监管科备案,未备案的属于违规经营,不予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