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交完全车款凭啥再要9000块 提醒: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2018-03-11 07:25 来源:青岛早报
分享到:

选车时千好万好,4S店推销员把购车的各种好处、优惠都讲了个仔细,却闭口不谈购车后需要交纳的挂牌费、服务费、配件费、手续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消费者交上全车款准备提车时,4S店方却突然提出必须再补交9000多元的其他费用,不然不能将车开走。随着汽车品牌的不断增多,消费者在选择时会遇到很多推销员乱许口头承诺的问题,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销售方的口头承诺也应落在书面协议上,以便出现纠纷依法维权。

【案例】1

要提车再交9000元

2月26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金门路所接到消费者齐先生反映,去年11月在银川西路某汽车4S店看中一款知名品牌轿车,标价25万元。齐先生交上全车款后,办理完牌照手续准备提车时,4S店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还要补缴:挂牌费、服务费、配件费、手续费、保险费等费用,共计9000多元。“之前根本没提过还有这些费用,我要提车了却突然要补交近1万元的各种费。”齐先生非常吃惊上述收费项目。齐先生认为在购车之前,推销员没有告知,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气愤不已的齐先生向工商消保部门投诉,要求帮助取消不合理收费。

执法人员现场调解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双方了解情况,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由于齐先生家住城阳,不愿与4S店代表直接见面,三方约定3天后到金门路所进行调解。当天,执法人员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4S店宋经理解释称,当时接待齐先生的销售代表已离职,没有及时将齐先生的购车具体情况向店里交接,齐先生购买的这款车还需再付9000多元的费用,其中包括4000多元配件费和5000多元的挂牌费、保险费等。4S店方表示,这些费用都是挂牌服务期间应收取的合理费用。

销售员离职4S店担责

面对9000多元的费用,齐先生觉得如果不交,车就无法上路行驶,但觉得这么多的费用为什么交购车全款之前不明确告知,齐先生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执法人员当场支持了齐先生的观点,严厉批评4S店的不当促销行为。同时指出双方签订购车合约后,不管销售员是否离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都要由4S店承担。所需费用应在购车前向车主讲明,4S店对此向齐先生道歉,并表示马上为齐先生装上GPS、车用导航仪配件。为了保证更好的服务,4S店建立一个由总经理、售后站长、销售经理、销售主管及消费者参入的微信公众群,以方便广大车主与4S店及车主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为车主解决购车、维保、服务方面的问题和困难。齐先生对此表示谅解,表示只要按照约定装上配件,便不再提出异议,事情取得圆满的结果。

【案例】2

只报“裸车价”后续费用还不少

市民赵女士看好一款进口轿车,最后选定一家4S店准备购买。让赵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她的购车路上陷阱重重,先前准备充足的购车款却因加收的费用而捉襟见肘。

赵女士看好的这款进口车,一般报价为25万元,而她选定的这家4S店的报价只有23万元。赵女士随即与4S店签订意向书,并预交了1万元定金。但赵女士第二天准备办理正式购车手续时,车行服务人员却给她列出了一系列其他方面的费用清单,包括管理费、保险费、续保押金、挂牌费等。由此多出来的5万多元费用可愁坏了赵女士。此时如果不买车,之前交的1万元定金就等于打了水漂。无奈,赵女士东拼西凑总算把钱交齐,把车开回了家。回家后,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她咨询了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调查确认,4S店的部分收费实属不合理费用。经调解,最终4S店同意退还赵女士管理费、续保押金、挂牌费共计8000元。

【案例】3

口头约定过期4S店退定金

年前,市民李先生在一家4S汽车专卖店订购了一辆轿车,并且支付了2000元定金。当时4S店称一过年就交车,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过完年,李先生多次询问,均被4S店告知暂时没有车。定金交了两个月,新车迟迟不到,李先生不愿再等下去,就要求4S店退还定金,但是4S店称交了钱就不可能退,让李先生一直等下去。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利益

执法人员调查时,4S店客服人员承认李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因为李先生看中的汽车销售情况很好,厂家缺货才让李先生等,并认为李先生交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不予退还。执法人员认为,4S店要求李先生交钱并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口头约定的时间已过,4S店不能提供汽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在李先生不愿意继续购车时,不应继续拖延,应当解除口头约定。最后,4S店同意退还2000元给李先生。  

金门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提醒购车或准备购车的消费者:1、在购车时,应详细了解所购车辆性能情况;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2、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以附加条款形式列入合同条款之中,并由双方当场签字确认;特别是汽车的附件和配件,由于价格不菲,都要一一清点,以免造成损失。3、交车款或在提车时,要认真检查车况、合同条款兑现情况等,以免发生消费纠纷。

此外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前应先与经销商做好沟通,问清裸车价格,最好让经销商列出其他费用明细,这样总价款可以一目了然,避免了上当受骗。最后,新购车辆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保留好必要的单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