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
各位家长朋友们,崂山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开始啦!您家的宝贝是不是到了入园年龄?如何入园是不是有许多疑问?今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幼儿,具体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幼儿与其同户、同住)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高校、部队、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社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园。
(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中韩街道的张村、张家下庄两所公办幼儿园重点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简称“四证”):
1.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4.幼儿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四)民办幼儿园可面向全区公开招生。
二、招生计划
全区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约480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区教体局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本年度该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具体的招生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方式
直属公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
2.录取方式
各幼儿园优先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现场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报名录取时间
6月19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始报名,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
(1)直属公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招收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22日(星期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6月25日(星期一)发布补招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并进行电脑派位,当天确定录取名单。崂山区金钥匙幼儿园直接于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
(2)街道公办幼儿园: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合理安排报名、录取工作。录取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之后,如有空余学位,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对外补招,确认材料当天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3)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幼儿园报名时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注意事项:
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现场确认时,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提供户口单页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家长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到幼儿园报到,报到时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幼儿园招生的前置条件。
(二)各街道教育中心统筹并负责街道内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配置公办、普惠学前资源,积极为辖区内居民子女入园创造便利条件。
(三)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按照公示的内容执行,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押金等。
(四)招生工作必须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以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五、招生工作服务电话
金家岭街道招生咨询电话:83102601
中韩街道招生咨询电话:83101297
沙子口街道招生咨询电话:88807683
王哥庄街道招生咨询电话:87842460
北宅街道招生咨询电话:87851136
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8996316
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8999597
崂山区2018年招生幼儿园基本信息
城阳区
2018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30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努力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稳定、有序、圆满地完成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积极推进就近入园招生。区城范围内实行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分批次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向其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
(三)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科学制定招生程序,公开发布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稳定、有序、公开、公平。
二、报名条件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青岛住房保障网”公示的白沙上苑、蓝海港湾、金色海湾小区公租房用户且父母为租赁人的适龄幼儿报名。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二)街道幼儿园报名条件
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如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本社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时间及录取办法
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2日-7月1日期间,幼儿报名录取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派位时间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11日城阳区教育局通过城阳区政务网、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青岛市城阳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提供材料、咨询电话等,局属幼儿园招生简章由区教体局审核发布;街道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由所在教委办审核,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一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中午12:30,在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2.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二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30-3:0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局属公办幼儿园第三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桃源居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幼儿报名人数和剩余学位数。
(3)报名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选择以上三所幼儿园中1处进行报名,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城阳街道小寨子社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合作共同体)进行报名。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已自愿选择第二志愿的幼儿,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再有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
4.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报名安排: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下午1:30-3:00
报名条件: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三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当日下午5:00,在城阳区政务网、报名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第一批次提供房产证,第二批次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④第三批次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网上租房公示;
⑤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⑥《2018年城阳区幼儿园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5.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1)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的适龄子女,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将视为自愿放弃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适龄子女优先接受报名的权利;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及以上局属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监察室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6.街道幼儿园报名(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街道驻地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服务社区户籍的、街道内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街道社区幼儿园优先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1:30-3: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3)第三次报名时间:2018年月6月30日上午8:30-11:30
报名条件:各街道社区幼儿园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4)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我区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入园当年6月份;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私有产权住房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说明: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后,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区妇幼保健所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进行查体,并携带幼儿健康档案和幼儿预防接种手册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
(二)各街道教委办负责制定本街道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核准招生计划和监督招生具体措施的落实。依法办理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中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体局和街道教委办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研究科学招生和录取办法,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保障招生和谐稳定。各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招生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
(二)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街道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街道教委办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未尽事宜请与城阳区教育局托幼办联系,电话:87866237
附件:
1.各街道、各局属公办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咨询电话
2.城阳区2018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各街道、各局属公办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咨询电话
城阳区2018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李沧区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精神,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030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18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网上报名确认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健康手册》;
(5)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
(6)父亲(或母亲)务工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需提供:
李沧区人社局验印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和经区人社局验印的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社保卡;或李沧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或免税证明;
(7)父亲(或母亲)住所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
李沧辖区房屋产权证(100%产权)或其他相关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或由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截至2018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和招生计划。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方式。各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 )登录“青岛市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报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录取时间。2018年李沧区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六)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二)至6月22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第二次招生。6月2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30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现场确认时,请家长将打印的纸质网上报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相关幼儿园确认。
各幼儿园具体报名时间、需提交材料等相关信息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家庭办学前教育机构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四、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拟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的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幼儿园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2.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招生监督电话:8763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