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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一季度返还涉企保证金4亿元 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2018-05-30 14:20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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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30日讯(记者 任俊峰)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我市一季度返还涉企保证金4亿元,有效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新旧动能的转换。

今年以来,市经济信息化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文件精神,加强宣传、调度督导,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新旧动能的转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青岛市《关于公布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调度落实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情况的通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清单公布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宣传,强化了社会监督,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督导各部门认真落实《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做到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一律予以取消、一律不得新设。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三是通过调度落实,了解掌握我市涉企保证金现状,经各区、市督导排查落实,设有涉企保证金的部门制定了较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及逾期未返还或超额收取涉企保证金问题。2018年一季度保留涉企保证金涉及企业数2970家,返还保证金金额4亿元。其中,城阳区保留涉企保证金涉及企业168家,2018年度返还金额9342万元。胶州市保留涉企保证金涉及企业数2767家,2018年度返还金额3.11亿元。

下一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宣传力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涉企保证金管理制度,健全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涉企保证金收取及返还并及时将有情况向社会公示,确保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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