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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发文规范网约车市场 青岛查处796部违规网约车

2018-06-13 15:22 作者:于泓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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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于泓 通讯员 姜妍同)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青岛新闻网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了解到,自青岛市网约车相关政策发布以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多次约谈违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不合格车辆及人员进行清退。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查处违规网约车796部,其中,滴滴平台795部、神州平台1部,累计处罚622起,罚款580余万元。

下一步,青岛市将根据《通知》要求,近期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联合约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按照要求改正的,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报送,维护市场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出行,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5月,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自2018年5月18日至8月18日,在全市范围进行出租汽车市场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严肃查处出租汽车行业(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车辆、人员、企业由各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在对《通知》的解读中明确提到,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需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形成监管合力”。针对目前网约车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管。

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介绍,根据《通知》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按照要求改正的,相关部门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违法违规情况报送对应的省级或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对应的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直至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表示,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近期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探索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按照要求改正的,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报送,维护市场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出行,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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