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青岛市七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公司。
青岛新闻网6月16日讯 (记者 于泓)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68号),维护市场营运秩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6月15日下午,青岛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通信局、青岛市网络办、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国税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约谈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
约谈会上,相关部门宣读了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报了网约车行业发展和执法情况,并要求滴滴平台公司严格落实《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48号),立即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改,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得驾驶员提供服务,不得接入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应当保证一致。履行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确保持续依法、规范经营。如滴滴平台公司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各相关部门将按照7部委联合监管意见向省级、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报送违法违规情况,并建议采取暂停发布、下架APP等措施。
滴滴公司在约谈会现场没有做出表态,将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