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青岛市城阳公证处发布公告,就各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再次申明对人为提高首付款比例、收取额外费用,或设置其他不当购房障碍的,将严查并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注意到,公告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和青岛市城阳公证处联合发布,公告显示,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让购房人获得公平的购房机会,青岛市高新区尝试采用公证摇号方式规范售房行为,并制定了公证摇号售房规则。现就各方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公告如下:第一,对于购房人,售房活动设置了“购房登记、资格预审、资格异议、资格复审、选房定房”等环节,并将相关名单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实现从购房申请至选定房屋的全面留痕;而摇号软件采用的是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研发的专用软件。因此,购房申请人是否能够“中签”,取决于也仅取决于1、是否通过购房资格审查。2、是否被摇号软件随机抽中。购房申请人要警惕设置概率骗局、利用概率骗取钱财的所谓“内部人”,如遇到此类情况,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公证摇号售房规则》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准予销售之后、开盘销售之前,准售房源应在售房现场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文件、规划套数、进行摇号的套数、楼号、楼层、房型、面积、单价及总价、其他税费等。”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登记购房人的资格设置障碍。”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公示内容之外,人为提高首付款比例、收取额外费用,或设置其他不当购房障碍的,高新区国土分局将予以严厉查处,一经查实公证机构将予以公开曝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