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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限速标准重大变革 连续超速只罚一次

2018-07-19 06:09 来源: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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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跑长途的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山东高速路重大变革

↓↓↓

昨天,山东省公安厅

出台八条整治高速路和其他道路限速乱象的措施

并对山东高速路限速忽高忽低问题进行了回应

下一步还将集中开展

为期6个月的限速路段集中整治排查

前段时间

有网友吐槽山东高速“一惊一乍”!

那忽而高、忽而低“过山车式”的限速

简直让人措手不及!

若是外地司机或不常开车的人,

不了解山东高速的“脾气”,

一路开下来,能领一打电子罚单。

不知你被罚过吗?

还有网友吐槽说:从其他省份走高速进入山东之后,导航当中原本不怎么说话的“林志玲”忽然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喋喋不休!

“前方有监控,您已超速,您已超速…”

有位山东市民实在忍不了了,向媒体反映:“短短一条一百多公里长的潍高路,限速不停地切换。同一条道路,一会限速80公里/小时,一会时速限值又变成70公里、60公里、40公里。这是咋回事?”

今天,

对这些吐槽,有回应了

针对限速值忽高忽低引发关注的问题,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丁冠勇表示,导航软件播报不准确,全省高速公路在用测速设备756处,固定点位,区间测速86处,但是导航软件测速设备1600多处,混淆监控设备与测速设备。

今年3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限速设置和管理问题集中清理工作,共排查限速值设置不合理路段694处,停用587处限速值在40km/h以下的测速设备;增设补设限速标志472处、提示警示标志1982处,整改各类标志341处。

从前期全省普查情况看,我省限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多个部门设置限速标志、导航软件提示不精准、提示标志不规范、短时间出现多次抓拍等问题。

即日起,省公安将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限速及测速取证设备设置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全面排查整改道路限速值过低、测速设备设置不当、限速标志缺失和遮挡污损、测速提示不到位、超速处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山东省公安厅出台

《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

要点如下

完善测速路段提示标志

桥涵、隧道、学校、村庄、水源地、施工作业区、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以及交通事故多发等路段的限速值与前后道路不一致,限速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采取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等方式,提前设置限速原因提示牌和逐级降速标志,引导车辆平稳减速,避免“断崖式”道路限速。

规范测速取证设备设置

将测速点设置在道路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出于安全考虑,对确需设置测速点的,同一道路同一方向交警部门设置的测速点间距不得小于6公里。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设置测速设备。

连续超速违法只罚一次

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一次超速违法行为。

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

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公开公示限速测速信息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道路限速值、测速路段及点位等信息,公布桥涵、隧道、学校、村庄、水源地、施工作业区、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以及交通事故多发等路段的限速值及限速原因。加强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力度,利用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告知提示交通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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