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技改奖补首次申报正式启动
单个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奖补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市经信委发布《青岛市2018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申报指南》,正式启动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首次申报工作。
据悉,企业申报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需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二是企业在2016-2017年度取得了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三是企业在2017年度设备投资额(指不含增值税的原值,且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进口设备也不含关税)达到500万元。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和融资租赁设备,单台设备价格(指不含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企业如获得2013-2016年度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扶持,其贴息扶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综合奖补资金,且贴息扶持项目投入的设备不得再次申报综合奖补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所在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交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最终截止时间为8月8日。
企业申报后,市经信委将会同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审核企业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设备投资额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核定。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是之前实施的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的后续政策。2017年,我市出台《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正式落地。与之前的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相比,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不再只针对有固定资产贷款的企业,而是更加突出设备投资这个技术改造的核心,指向明确,覆盖面更广。同时,申报条件简单,容易操作,不组织竞争性评审,设备投资额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核定,普惠性更强。(记者 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