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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减刑不当 检察院向青岛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018-08-25 15:43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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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1702公里的飞行距离,1小时50分的飞行时间,从青岛到哈尔滨,一次大跨越的行程,为的只是一名在押犯的一句话。

今年3月初,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驻青岛监狱检察室在审查罪犯何某提请减刑一案时,发现何某抢劫、强奸案的刑事判决书与起诉书中关于前科的表述不一致,而这正是减刑的重要条件。检察官立刻前往办理何某案的原办案检察院和法院了解情况。经查阅,检察官发现何某曾供述他在哈尔滨被判处过刑罚,可是侦查机关并未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证实,案卷中除了何某自己的供述,再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何某曾在哈尔滨市服过刑。检察院根据何某的供述,在起诉书中指控何某系累犯,但法院判决中未予以采纳。执检处的检察官依据手上的现有证据,无法判断何某到底是不是累犯。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约谈何某。何某是聋哑人,虽然为他请了手语翻译,但沟通依然不顺畅。经反复沟通,检察官得知何某在哈尔滨“外道区”法院被判过刑罚。可是翻遍地图,检察官也没查到一个叫“外道区”的地方,倒是有个道外区。为此,检察官决定亲自走访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查明真相。在道外区法院,检察官调取到三份前科证据,何某在青岛实施的抢劫、强奸行为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距离上次刑期满不足五年。

经认真分析,检察官认为何某系累犯,并且多次服刑改造也不知悔改,在本次服刑期间又隐瞒部分受过刑罚处罚的事实,不应认定有悔改表现。目前,青岛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已经依法提起抗诉。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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