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照片。
青岛新闻网9月11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史潇濛)9月3日,城阳法院对被告人孙某某犯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告人李某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牟某、蓝某、吴某、孟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孙某系恶势力团伙组织者,以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今年以来,城阳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坚持证据裁判,恪守程序正义,认真审理该类案件。
上述三起案件系城阳法院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的第一批恶势力案件。该三起案件涉及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系辖区建筑行业的痞霸,多次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工地施工、殴打他人、扣押财物,社会影响恶劣。城阳法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课以刑罚,对下一步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也标志着城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