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建成全国最放心消费城市之一
——“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实施方案解读
9月17日,记者从“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到2020年,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方案》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具体措施、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市将全面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新格局,以日用消费品、食品、物业和装修服务等12大领域为重点,营造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旨在促进青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阶段目标
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00家;生产领域消费品占监督抽查总量50%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达2000批次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地产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立不少于1000家放心消费服务站、消费投诉联络站,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一般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青岛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重点领域
重点圈定日用消费品、食品、物业和装修服务、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电信、快递、文化、公共服务和金融等12大消费领域,并制定具体措施。
实施步骤
●2018年年底前,建设统一消费维权大数据平台,开发“放心消费在青岛”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体系,完成8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2019年,重点抓好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投诉诉调对接、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明规则和暗规则等工作,完成11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2020年1月至9月,重点抓好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等工作,完成10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一般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阶段性目标——
到2020年,我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将达到较高水平,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覆盖。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餐饮、景区等,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00家。
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生产领域消费品占监督抽查总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抽检达到2000批次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地产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一般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建立不少于1000家放心消费服务站、消费投诉联络站,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
建设统一消费维权大数据平台
根据《方案》,今年9月至明年9月为“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阶段。
在今年年底前,重点抓好“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消费投诉公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工作,建设统一消费维权大数据平台,开发“放心消费在青岛”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体系,完成8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2019年全年,重点抓好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投诉诉调对接、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明规则和暗规则等工作,完成11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2020年1月至9月,重点抓好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等工作,完成10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着重优化12大领域消费环境
《方案》以日用消费品、食品、物业和装修服务、交通、旅游、医疗、教育培训、电信、快递、文化、公共服务和金融等12大领域为重点,明确了我市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具体措施。
在日用消费品领域我市将深化拓展“十条示范街、百家示范店、万家承诺店”创建活动,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分别达到300家、450家、150家、300家。重点解决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鼓励有条件的线下经营者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在食品消费领域创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达到200家以上,强化对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重点解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的监督,重点解决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无证无照、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
在物业和装修服务消费领域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创建放心消费示范物业服务企业20家;加强对装饰装修经营者和建材家居商品质量监管,培育放心消费示范装修企业。
在交通消费领域创建放心消费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和汽车销售单位分别达到10家、150家和75家,重点解决出租车无故拒载、故意绕道行驶、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不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配件等突出问题。
在旅游消费领域以部分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培育放心消费示范景区60家、示范旅行社90家、示范酒店60家,重点解决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违反合同约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迫消费、不合理价格低价游、歧视老年旅游者等突出问题。
在医疗消费领域培育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达到500家,治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打击利用新闻、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
在教育培训消费领域开展教育培训机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重点解决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违规预收高额学费,不按约定履行教育培训合同,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等突出问题。
在电信消费领域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明星班组”评选活动,加强垃圾短信治理,重点解决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乱收费多收费和不告知收费等突出问题。
在快递消费领域开展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创建100-200处放心消费寄递服务单位,重点解决违法提供用户信息、违反快递服务标准、快件延误或损毁、未公示服务承诺事项、未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签订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突出问题。
在文化消费领域创建文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50家,重点解决无故停演退演、假唱欺骗观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服务,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鉴定评估文件等突出问题。
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供气、供水、供热、供电等公共服务业诚信经营教育,定期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维权调查,并强化结果发布,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在金融消费领域以金融广告监测为切入点,重点关注新媒体渠道广告、宣传,打击违法违规发布金融广告的行为,对非法采集、使用、泄露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记者 霍璟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