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4日讯(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刘金易)今天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了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4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等各界代表,走进市北区中泰信上景项目,见证我市民生项目进展情况。
活动期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崔作向代表们介绍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北区副区长焦明伟介绍了市北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随后,代表们参观了解了项目有关情况。市政府督查室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中泰信上景计划于11月底启动入围家庭选房及入住
中泰信上景项目位于市北区金华路33号,由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共配建保障性住房393套,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套、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18套、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建筑面积约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筑面积约在65平方米左右。
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竣工。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已于2016年配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于2018年9月发布配租公告,目前已完成报名排序,计划于11月底启动入围家庭选房及入住工作。
公租房“面积不大、功能齐全”
青岛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节能、省地、环保”的要求,统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在户型设计上,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不超过60平方米,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
在装修标准上,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统一装修,满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在配套设施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到位,让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同样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在建设程序上,强化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配建项目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质量要求。
可申请公租房群体划分为四类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根据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梯度退出”制度。
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的提高情况调整租金水平,如果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房标准,并且确实没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继续租住。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给承租家庭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居住环境。
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 共完成住房保障7986套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连续多年列入市办实事任务,2018年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配租4000套,租赁补贴3000户。截至目前,共完成住房保障7986套(户),其中实物配租4342套,发放租赁补贴3644户,完成任务目标的114%,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