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首发:快转给爸妈!青岛老年人可享受这些优待

2018-11-23 15:22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青岛市老龄办权益保障处处长卢成樑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

青岛新闻网11月23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下午,青岛市老龄办权益保障处处长卢成樑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老年人优待政策等方面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

长寿补贴:青岛百岁老人每月可领最高800元

青岛新闻网记者从本次问政中获悉,青岛市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的长寿补贴金;同时,各区市在此基础上全部增发了补贴金,最低增发100元,最高增发500元。对于80-89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90-99岁的每人每月发放220元。

目前,青岛市全部区市,包括红岛高新区,均建立了标准不一高龄津贴制度。

医疗方面: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每年1次免费健康管理

在医疗方面,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

老年人优先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对老年人免普通挂号费。

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文化场所:60岁以上老年人门票全免或半价

还有市民熟知的,青岛市内公共交通车、地铁对60-64周岁实行半价、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车免费。

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凡是收费的,应当按照时段对老年人免费或实行半价。各类公园对老年人免门票费。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老年人如何维权?有8种渠道可选择

此外,凡青岛市常住户口、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那么,如果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维护呢?

据卢成樑介绍,当老年人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可以有以下几种维权渠道:

1.对于普通的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鼓励协商解决,或请基层群众组织帮助调解解决。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3.必须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优先获得司法救助。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于不执行《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有关问题,可以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

6.通过信访渠道向有关信访工作部门反映,或者打“12345”政务公开热线电话投诉或举报。

7.可向市老年维权中心反映,地址:延安三路228号(市老年服务中心6楼),电话:83879591;也可向市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反映,地址:延安三路111号(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电话:66698710或者单县路52号(山东汉通律师事务所),电话:82655215。也可以直接向市老龄办反映,地址:香港中路17号1613,电话:85912596。

8.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将会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权益保护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受理有关信访案件。市老龄办权益处电话:85912596。各区市老龄办电话:市南区82892561、86066664,市北区68620892,李沧区87615113,崂山区88996691,黄岛区85165739,城阳区87866784,即墨市88536743,胶州市82206077,平度市84389553,莱西市88400158,开发区86998507,红岛经济区66966996。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