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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累计减轻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约16.5亿元

2018-11-27 18:49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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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27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吴晓娟)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市物价局积极采取措施,聚焦突出问题出实招,找准薄弱环节补短板,立足价格职能,多方推进降低实体企业成本。

持续降低用能成本

年内先后四次贯彻落实国家、省降低电价政策措施,共降低一般工商业单一制目录电价7.52分,今年累计减轻我市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约16.5亿元,完成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10%的目标任务。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通过开展督查督导、政策宣传、严格执法等措施,打通降价措施“最后一公里”,让改革红利真正传导至企业、实体经济、用户身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企业争取“价格治霾”补贴、免收余热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年可节省企业用电成本约1900万元。根据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价格,工商业用户年可减少用气支出约2694万元。

持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贯彻落实国家、省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按要求免征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停征排污费、专利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专利年费、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减缴年限等作出调整。严格执行我省户籍管理、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考核、保安员资格考试等收费政策。根据国家、省收费政策调整情况,动态修订并向社会公布了涉企收费目录、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等四项收费目录清单。

积极主动开展清理规范口岸服务收费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双管齐下,出台了《青岛市口岸服务价格行为导则》,分门别类,创造性地提出义务性价格行为、倡导性价格行为和禁止性价格行为规范意见,为规范口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奠定制度性基础;下发了建立口岸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督促口岸服务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规范口岸服务价格政策提醒会,扎实开展口岸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已检查各类口岸服务经营企业180余家,促进了我市口岸服务价格秩序的持续好转。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清费降费,青岛港集团制定并实施青岛口岸“全程物流阳光价格”清单,对口岸常规服务项目“打包收费”、“一口定价”,取消10项收费项目、降低10项收费标准,按照一票一柜测算,预计年可为客户节省物流成本约3亿元。此项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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