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从10月1日开始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在岛城平稳落地。据青岛市税务局统计,在11月份征收期内,青岛市共有104.81万人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47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10月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04.81万人,税负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中低收入者减税获得感最强,10月份适用25%以下税率的104.04万人,与改革前相比,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少2.4亿元,降幅近47%,本次改革面向中低收入者实施减税的目标得到了一定体现。
据了解,市税务局专门成立个税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活动对扣缴义务人进行了广泛宣传辅导,对重点企业上门辅导。同时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个税专线解答纳税人咨询,过渡期政策实施期间,专线日接话量在500人次以上。对纳税人反映的个别企业未准确执行过渡期政策的情形,市税务局马上派人实地核实,辅导企业按新法扣缴个税,对多征税款办理退税,确保在执行过渡期政策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保持过渡期政策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提前做好新个税法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及时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第二个大礼包——“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记者 周晓峰 通讯员 陆涯青 张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