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青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将青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调整为青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孟凡利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张德平 副市长
朱培吉 副市长
卞建平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孙 继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韩守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新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毛加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 滨 市编办主任
李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刘鹏照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吕 鹏 市科技局局长
余东风 市公安局政委
曹 勇 市民政局局长
曹仁收 市司法局局长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纪 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勇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希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姜德志 市规划局局长
张元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勇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由翠玉 市农委主任
赵兴书 市水利局局长
马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李 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
孙敬友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
杨钊贤 市环保局局长
崔德志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孙利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孙海生 市工商局局长
纪家栋 市质监局局长
杨长军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万振东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锋 市金融工作办副主任
盛斌杰 市物价局局长
陈立新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崔卫东 市电政信息办主任
吴海川 市政府口岸办主任
冯光泽 市税务局局长
王均坦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忠坦 青岛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孙旭日 青岛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建新 青岛海关党组成员、缉私局局长
宋立清 市社科院副院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市)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宣传组、专家组5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秘书长卞建平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
张新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曹仁收 市司法局局长
陈 勇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希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孙海生 市工商局局长
纪家栋 市质监局局长
陈立新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崔卫东 市电政信息办主任
王伟纲 市编办副巡视员
负责牵头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
李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
姜 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吕 鹏 市科技局局长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勇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希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张元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钊贤 市环保局局长
马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孙利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孙海生 市工商局局长
纪家栋 市质监局局长
盛斌杰 市物价局局长
陈立新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崔卫东 市电政信息办主任
吴海川 市政府口岸办主任
冯光泽 市税务局局长
王均坦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忠坦 青岛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孙旭日 青岛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建新 青岛海关党组成员、缉私局局长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市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
吕 鹏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
李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刘鹏照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纪 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长军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孙海生 市工商局局长
纪家栋 市质监局局长
王 锋 市金融工作办副主任
王均坦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忠坦 青岛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
孙海生 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
李 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 勇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由翠玉 市农委主任
马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李 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
杨钊贤 市环保局局长
崔德志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纪家栋 市质监局局长
陈建新 青岛海关党组成员、缉私局局长
冯光泽 市税务局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
韩守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刘鹏照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余东风 市公安局政委
曹 勇 市民政局局长
曹仁收 市司法局局长
纪 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敬友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继担任,专职副组长由市编办副巡视员王伟纲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区(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新锋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张崇滨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宣传组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毛加栾担任。
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五)专家组
组长由市社科院副院长宋立清担任。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部门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区(市)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地方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区(市)政府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