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4日讯(记者 于泓 通讯员 赵作超)2019年以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对出租车客运市场的检查力量,进入2019年以来,局属执法部门查处巡游出租车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章100余起。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树立良好城市文明窗口形象,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月15日起至5月25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本次整治以行业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行政为原则,在重点检查车辆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同时,突出落实客运出租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中途甩客;未按乘客指定到达地点选择合理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等违规行为。严查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严查网约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巡游揽客,或者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应急疏运任务除外)违规行为。
二、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吊销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并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对涉事驾驶员所在的出租企业,将按照出租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客运出租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措施,加强所属车辆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强化典型引导,弘扬行业正气,提升行业形象。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四、欢迎广大乘客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如遇侵权行为,请及时收集违法行为的有效证据,第一时间投诉举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实处理后将及时给予回复。请广大乘客和驾驶员积极支持配合。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