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
青岛新闻网4月25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青岛新闻网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本科生住房补贴将于下月启动申报。
青岛住房补贴申报下月启动
本次问政一开始即有网友咨询关于本科生住房补贴申报,这位网友还担心自己5月份落户无法解决,会影响申报。姜雪梅答复: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5月将启动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网友可以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通过网络实现在线申报,且可以随时申报。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而且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更多问题可以拨打电话66711723详细咨询。
一次性安家费政策不限定毕业年限
对于在青创业就业一次性安家费界定时间为2018年6月6日,也是本次问政中网友咨询的重点。
为什么界定自这个时间?姜雪梅解释说,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时间的界定是依据2018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确定,一次性安家费是一项吸引海内外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的引才政策,并未限定毕业年度。
2018年6月6日之前已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并购房的研究生不在一次性安家费发放范围,姜雪梅同时建议不符合一次安家费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关注在青就业住房补贴政策。
留青创业还有这些扶持政策
问政中,青岛新闻网记者获悉,对于留青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众多扶持政策: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正常经营一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并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照每创造一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300万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以上创业扶持政策均可到工商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办理。